信托资产余额欲破10万亿 险资配置推升
需建立独立评级体系 “信托产品的收益主要是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合理配置和主动管理的结果,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揭示均由信托公司给出。而不同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和对风险的评估、管理能力是极不相同的,其对投资和风险的评价标准是不一致的。”张文彬指出。 具体而言,信托产品的投资模式灵活、运用方式多元、创新方式庞杂,信托财产跨市场、跨领域的配置使其风险带有较大的行业特殊性,如房地产信托兑付风险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大。 此外,相对于贷款、债券等产品而言,信托计划的融资方信用质量相对较低,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较高,产品总体风险较高。目前信托产品增信措施复杂多样,但其增信效果和实质性作用差异很大,增加了评估难度。 加之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程度较低,信用产品的风险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托公司的尽调和后续管理能力。部分产品为了逃避监管采取了复杂的交易结构,其中隐含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一位商业银行资金部相关人士表示,现在信托公司不仅只是银行通道的角色,其有大量的自营项目,如果能够通过第三方来完成信托产品评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信托公司人员、风控的不足,帮助其防范风险,但因为信托评级并不是传统业务,需要加强评级公司本身的专业性。 在张文彬看来,目前信托产品评级的难点主要在于信托产品个性化强,创新点多,在诸多方面体现出了与传统债券不同的风险特征。其中,融资类信托产品兼具普通债项ABS产品部分特征,又异于两者,其风险评估难度大,信用评级机构需建立相对独立的信托产品评级体系。 而一旦该体系得以建立,信托计划项下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及经营实力、信托计划配置领域和项目现金流的匹配、信托产品交易结构,受托人的尽职和管理水平、产品相关法律法规风险等因素将会是信托产品评级中重要的评级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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