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酝酿新一轮调整:撤四设四 有抓有放
自3月17日肖钢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以来,已过半年,证监会也开始酝酿新一轮机构调整。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证监会可能会考虑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按照功能模块,把一些监管业务类似或者相互关联的部门整合到一起,同时针对债券等较前沿的领域新设部门以加强协调。 据了解,中秋节前,证监会专门召开了一次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部门调整事宜,虽然这是一个级别较高的会议,但初步的具体方案已经在市场上流传,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司局级干部的人事调整也被热议。 9月27日,证监会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会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包括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理顺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会继续坚持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机构调整,围绕发展市场服务市场,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深入研究,适应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合并“同类项” 根据目前流传出来的方案,证监会拟将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上市一部和二部合并,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二部合并,新设再融资监管办、债券监管办、私募基金监管办和产品创新监管办。 参与方案研讨的北京一家券商高管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由于编制尚未得到中编办的批复,上述四个部门尚不能以“监管部”形式存在,因此暂称监管办,各部门业务拟先行确定负责人,之后再进行从部门到人事的调整。 “每个业务部门都有7、8个中层以上干部,这次调整是撤四设四,干部位置没有减少,阻力不大,估计调整进程会很快。”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但很多人需要转换角色。” 发行部和上市公司部一向被认为是证监会核心的“实权”部门,此次调整方案中变化最大的可能是对创业板和主板业务的统一监管。 2009年,为了直接服务于创业板公司发行和监管,证监会新设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原来的发行二部),负责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申报材料。 2012年10月,证监会又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从上市公司监管部独立出来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负责拟订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原上市公司监管部更名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要负责主板和中小板监管。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在实践中,创业板部与主管主板市场的发行部虽然执行的基本监管原则一致,但是两个部门出台的规章还是有不少的区别,特别是具体工作中掌握的尺度和政策口径经常差异较大。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创业板部与发行部的工作流程、对报送材料的要求在细节、格式方面的差异很大,为此投行人员之间经常需要切磋交流,仔细体会已有的案例以及相关部门的窗口指导。 “两个部门的审核尺度不同,一样是拟上市公司,有的要求披露非常详细,有的却相对宽松。有经验的投行人员能够利用这种差别,但对市场整体而言是不公平的。”一位保荐代表人对记者说。 而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虽然成立时间很短,但未来其与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分管主板上市公司)之间,也很有可能出现与两个发行部门类似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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