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郑秉文谈养老改革:延迟退休是早晚的事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 新京报: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不是也算一种解决方案? 郑秉文:延长养老保险的基本缴费年限,在很多国家是这么做的。延长缴费年限与延迟退休往往是一回事。有的国家最低缴费年限比中国还低,但这个最低缴费年限实际上不起作用,因为“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这个制度设计下,很多人为了多拿养老金就自动多工作了。就是说,延迟退休的结果是可以多拿养老金的。 反观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也可以多缴,但是多缴多得的激励性不是很足,延长缴费年限就难以执行。 新京报:你认为如何改革才更有激励性? 郑秉文:应该建立一种精算型的制度,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在国外,这叫“对等原则”。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20年前设立时,其初衷本来是想体现多缴多得原则,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却渐行渐远,尤其近十几年来,连续统一上调待遇水平,打乱了很多制度机制。现行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搞得参保人、社会舆论和政府的行动离心离德,社会互信降低。 |
关键词:社科院,养老保险,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