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游客检票遇阻 依《旅游法》获加倍赔偿
现场维权 游客依《旅游法》获加倍赔偿 “因为你们的原因导致我们行程打乱,必须要一个说法”,昨日中午11时40分许,范晓晨来到现场,近百滞留游客怒气未消。 在表达歉意后,她与滞留乘客达成初步协议。若行程取消,则退回全额订单费,外加每人500元赔偿;继续行程的,由携程网解决往返火车票,并进行赔偿。 “按新《旅游法》,因你们的原因造成滞留,赔1-3倍”,协议初步达成一致时,现场有游客不满解决方案,大声念出法律条文: “第70条,‘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你说,是不是你们的原因?” “确实是我们造成的问题。《旅游法》具体条款我们也还不清楚,还没学习透彻……”范晓晨说。 不等她说完,“去找你们法律顾问来”,“找你的上级领导来”,现场滞留乘客开始大喊。 范晓晨转身到一边,称要跟领导商量。约10几分钟后,她打完电话,带回了最终解决方案:取消行程的,在退全额订单费基础上,再按订单费一倍赔偿;继续行程的,产生问题由携程网负责协调解决,再每人赔偿500元。 “看来得好好学习一下新《旅游法》”,事后,多名游客称。 - 观点 携程网此举并不违法,但利用铁道部门制度上的漏洞,以盈利为目的,其囤票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因其自身行为,导致游客滞留,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 |
关键词:游客,保险,旅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