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争议四起 以房助老更合民意
“以房养老”引热议 “以房养老”,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也被称为“倒按揭”。这一模式在国外较成熟,国内尚在起步阶段。《意见》发布后,网友持续热议,有支持者,也有业内人士对此模式成为政策和主导表示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锦棠认为,“以房养老”较适合子女有房,经济独立,且老人退休金充裕,不愁经济问题的家庭。但这毕竟是小众,目前还不宜大面积推广。这种政策更应作为养老制度过渡法或辅助法使用,我国目前主要养老方式还是应以家庭养老为主。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平表示,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地域差异,农村地区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辅助型“土地养老”,难以实现“以房养老”。 也有专家对此表示肯定。中国社科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称,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不失为有意义的探索,既为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选项外增加新选择,也有利于满足部分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舆论。 该负责人表示,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试点,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意见》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项,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27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一个子项目。因此,对《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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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保险,政策 |